文号:国税函〔2003〕72号发布日期:2003-04-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开通慕尼黑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3〕135号)转发给你们。对其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中德两国政府于1985年6月1
文号:国税函〔2003〕382号发布日期:2003-04-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调拨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2〕57号)收悉。关于啤酒生产集团为解决下属企业之间糖化能力和包装能力不匹配,优化各企业间资源配置,将有糖化
文号:国税函〔2003〕426号发布日期:2003-04-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
文号:国税发〔2003〕47号发布日期:2003-04-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件的规定,第一条失效废止。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
文号:国税函〔2003〕374号发布日期:2003-04-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航空公司开通阿拉木图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际函〔2003〕241号)转发给你们。由于中哈两国
文号:国税函〔2003〕375号发布日期:2003-04-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印度尼西亚鹰航空公司开通雅加达—新加坡—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3]219号)转发给你们。由于中印(尼)两国政府于2001年11月7日
文号:国税发〔2003〕53号发布日期:2003-05-1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将“省国家税务局”“省一级国家税务局”修改为“省税务局”“省一级税务局”。 为满足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增
文号:国税函〔2003〕524号发布日期:2003-05-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全文废止。广东、重庆、贵州省(直辖市)财政厅(局)和深圳市财政局,北京、内蒙古、上海、海南、四川省(自治区、直辖
文号:国税函〔2003〕561号发布日期:2003-05-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稽查局有关执法权限的请示》(青国税发〔2003〕1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实施的各项权力
文号:国税发〔2003〕61号发布日期:2003-06-0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本文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句失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
文号:国税函〔2003〕627号发布日期:2003-06-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全文废止。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
文号:国税函〔2003〕612号发布日期:2003-06-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管理工作,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现就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
文号:国税发〔2003〕67号发布日期:2003-06-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的规定:“六、其他事宜: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
文号:国税发〔2003〕69号发布日期:2003-06-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自2023年6月16日,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服务性单位接
文号:国税发〔2003〕71号发布日期:2003-06-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本文第五条中的“国家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