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03〕1394号发布日期:2003-12-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资产投入新公司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赣国税发〔2003〕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纳税人销售
文号:国税函〔2003〕1392号发布日期:2003-12-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自2006年4月30日起,第一条、第二条(一)、(二)失效;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文号:国税发〔2004〕6号发布日期:2004-01-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
文号:国税发〔2004〕13号发布日期:2004-01-2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号),第一条失效。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文号:国税函〔2004〕133号发布日期:2004-01-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本文第六条第(二)项中的“国税局””修改为“税务局”;“流转税””修改为“货物和劳务税”。原因:机构改革,国地税合并,
文号:国税函〔2004〕128号发布日期:2004-01-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第二条失效。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
文号:国税发〔2004〕15号发布日期:2004-01-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
文号:国税函〔2004〕150号发布日期:2004-01-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文全文废止。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
文号:国税函〔2004〕168号发布日期:2004-02-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自2016年5月29日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文号:国税函〔2004〕322号发布日期:2004-03-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全文废止。青岛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以作价出资方式或租赁方式使用土地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青财农税〔200
文号:国税发〔2004〕27号发布日期:2004-03-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进入我国境内任职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外籍人员不断增加。由于外籍人员流动性较大,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较为
文号:国税函〔2004〕335号发布日期:2004-03-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你省《关于血液制品增值税政策的请示》(琼国税发〔2003〕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人体血液不属于购进免税农产品,也不得比照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
文号:国税函〔2004〕416号发布日期:2004-03-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经营保证金税收问题的请示》(闽国税发〔2004〕39号)收悉。经研究,对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批复如下:
文号:国税函〔2004〕420号发布日期:2004-03-3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本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文号:国税函〔2004〕488号发布日期:2004-04-1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自2016年5月29日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