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理论上应按“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但实践中,部分地区对备案的创投基金仍允许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执行,或通过地方留存返还变相降低税负。需在设立前与当地税务窗口确认口径。
香港与新加坡正加速成为亚洲家族办公室设立与迁移的两大核心目的地。两地虽同属国际金融中心,但在监管逻辑、税务激励、实体运营要求以及家族财富传承安排上各有侧重:香港更强调架构灵活性,新加坡则更强调申请审查机制与合规运营要求。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企业和个人还应关注捐赠途径对税务处理的影响。如通过慈善信托、合伙企业等进行捐赠的,建议企业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必要时申请事先裁定。此外,对于股权捐赠,企业还应关注监管部门要求。比如,企业捐赠上市公司股票时,除税务问题外,还涉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混合销售,适用混合销售的一般性规定,按纳税人身份全额按货物或全额按服务缴税。而42号还给予了特殊规定,纳税人还可以选择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按兼营处理。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耕地占用税已从单纯的税务合规问题,演变为关乎并购交易成败、影响各方利益平衡的关键风险节点。如何在交易前识别风险、在合同中构筑防线、在争议发生后有效维权,成为收购方在新能源项目并购中亟需厘清的实务课题。
与单一家办不同,联合家办架构获得税收豁免适用的是统一基金豁免制度。二者在豁免利得税须满足的条件方面的主要区别在于:(1)联合家办架构涉及的有关合格交易是由指明人士(或通过指明人士)在香港进行或安排;或(2)联合家办服务的FIHV符合合格投资基金的要求。
收汇管理规则的变化,始终坚守规范外贸秩序、防范骗税风险、促进外贸发展的目标,从“收汇与退税相挂钩”到数据化监管,再到新规则的精细化升级,结合实践完善了收汇管理监管体系。
拆除红筹架构是本次监管要求下的核心应对路径,本质是将离岸的股权与控制权回归境内,实现“运营主体、股权主体、上市主体”的境内统一。该路径的落地,必须以企业与基金的利益协同为前提,同步兼顾双方的合规需求与核心诉求。
每项税收优惠政策都有其适用条件,符合条件才能享受。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纳入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后,对一些项目增加了适用条件。纳税人要仔细了解有关规定,确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优惠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规〔2019〕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税会差异贯穿固定资产购建、折旧、处置全流程,企业需建立全流程管控意识,加强财务与税务的协同,提前识别风险、规范处理,确保财税处理合规、准确,既避免多缴税款,也避免因错报、漏报面临税务稽查风险。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出口退税、风险指引配套服务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有效降低跨境投资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截至2026年1月,中国已更新国别(地区)跨境投资税收指南至115份,覆盖主要投资目的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