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08〕301号发布日期:2008-04-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
文号:国税函〔2008〕299号发布日期:2008-04-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
文号:国税函〔2008〕309号发布日期:2008-04-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江苏、浙江、重庆、青岛省(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辽宁、深圳省(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以来,各地按照税务总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
文号:国税函〔2008〕319号发布日期:2008-04-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省生产、销售毛皮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
文号:国税发〔2008〕45号发布日期:2008-04-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第四条废止,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 2.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
文号:国税发〔2008〕46号发布日期:2008-05-0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3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促进黄金期货交易市场发展,加强黄金
文号:国税发〔2008〕47号发布日期:2008-05-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自2012年7月1日起,第一、三、四条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文号:国税发〔2008〕48号发布日期:2008-05-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自2013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方
文号:国税发〔2008〕51号发布日期:2008-05-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3〕66号),自2013年6月19日起,本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涉及增值税抵扣凭
文号:国税函〔2008〕415号发布日期:2008-05-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全文废止。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赛孚燃油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甲醇汽油
文号:国税函〔2008〕418号发布日期:2008-05-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青海、湖北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做好地震灾害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抢救和保护好灾区税收征管资料。各地税务机关应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积极
文号:国税发〔2008〕52号发布日期:2008-05-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
文号:国税发〔2008〕54号发布日期:2008-05-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31号公告),将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根据实施检查或案件发生的区域确定
文号:国税函〔2008〕438号发布日期:2008-05-2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全文废止。黑龙江省财政厅:你厅《关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应予退还契税问题的请示》(黑财农村[2008]4
文号:国税发〔2008〕55号发布日期:2008-05-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就个人向"5.12"地震灾区(以下简称灾区)捐赠涉及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