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发〔2008〕80号发布日期:2008-07-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31号公告),将第五条第二项“凡已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地区的国家税务局”修改为“凡已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地区的税务局”;删除“地方税务
文号:国税发〔2008〕88号发布日期:2008-08-0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文号:国税函〔2008〕718号发布日期:2008-08-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全文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8〕
文号:国税函〔2008〕723号发布日期:2008-08-0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闽地税发[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
文号:国税发〔2008〕86号发布日期:2008-08-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在中国境内,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文号:国税函〔2008〕737号发布日期:2008-08-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31日停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车辆
文号:国税函〔2008〕747号发布日期:2008-08-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本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
文号:国税函〔2008〕742号发布日期:2008-08-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鉴于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
文号:国税函〔2008〕761号发布日期:2008-08-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
文号:国税函〔2008〕757号发布日期:2008-08-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
文号:国税函〔2008〕801号发布日期:2008-09-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自2015年7月1日起,本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文号:国税发〔2008〕91号发布日期:2008-09-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中“国家税务局”的内容,修改为“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文号:国税函〔2008〕828号发布日期:2008-10-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条款废止,第三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文号:国税函〔2008〕826号发布日期:2008-10-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自2008年10月9
文号:国税发〔2008〕93号发布日期:2008-10-09发文单位:纳税服务司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