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07〕1231号发布日期:2007-12-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5月26日起,全文废止。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国家
文号:国税函〔2007〕1271号发布日期:2007-12-2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
文号:国税函〔2007〕1286号发布日期:2007-12-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珠宝玉石企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适用税率的紧急请示》(云国税发〔2007〕1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加工、销售珠宝玉石的纳税人应按现行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
文号:国税发〔2007〕129号发布日期:2007-12-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修订的《中
文号:国税函〔2007〕1350号发布日期:2007-12-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及附件41《废止文件清单》,自201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
文号:国税函〔2007〕1325号发布日期:2007-12-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及附件41《废止文件清单》,自201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
文号:国税发〔2007〕132号发布日期:2007-12-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此监督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
文号:国税发〔2007〕131号发布日期:2007-12-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注释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全文废止。河北、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福建
文号:国税函〔2008〕2号发布日期:2008-01-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及附件41《废止文件清单》,自2016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
文号:国税发〔2008〕5号发布日期:2008-01-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本文件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条第(二)项、第四条条款废止。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文号:国税函〔2008〕8号发布日期:2008-01-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来函,询问生产企业在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的同类产品能否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的产品与正式投产后自
文号:国税发〔2008〕14号发布日期:2008-01-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全文中“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契税等的财政部门(以下称财税部门)”“地方税务部门”修改为“税务部门”各省、
文号:国税发〔2008〕11号发布日期:2008-01-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边境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
文号:国税函〔2008〕44号发布日期:2008-01-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
文号:国税发〔2008〕16号发布日期:2008-01-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l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