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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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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1-1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二十九)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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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具体指的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4-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八条(二)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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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4-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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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放弃使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六条的规定: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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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影响,致使参保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累计亏损且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的,申请缓缴时,应该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3-2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7号)第三条(二)的规定:单位申请缓缴时,应认真填写《困难企业申报缓缴审核表》,并提供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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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性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的收入和支出,在什么时间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2-0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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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哪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0-1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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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进行计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第四条的规定: 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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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政发〔2020〕6号文件规定“对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其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由税务部门吗?企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0 为防控疫情,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在申报缴纳社保费时按照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自行确定是否属于省政府6号文件规定的行业企业,确定后即可享受省政府6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佐证材料由缴费人自行留档备查,对虚假申报、瞒报的企业,税务部门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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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印制有何调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6-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的规定: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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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每天给每位员工发放一个口罩和一副手套,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请问发放的这部分物品员工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2-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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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需要到哪办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1-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 第七条的规定:本公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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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享受税收减免的,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址不一致时,按照哪个地点确定减免税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2-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二条的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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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资料有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8-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座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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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契税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5-1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一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