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契税有什么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5-1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一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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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一条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