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06〕815号发布日期:2006-08-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国税发〔200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
文号:国税发〔2006〕139号发布日期:2006-09-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于2003年9月18日在特首都西班牙港正式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4年
文号:国税函〔2006〕833号发布日期:2006-09-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已于2006年9月5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毛里求斯驻华大使钟律芳分
文号:国税函〔2006〕884号发布日期:2006-09-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年8月21日在香港正式签署。该安排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
文号:国税函〔2006〕893号发布日期:2006-09-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6〕25号)规定,从2006年元月起,在《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
文号:国税发〔2006〕164号发布日期:2006-11-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
文号:国税发〔2006〕163号发布日期:2006-11-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自2006年7月起,河南省、湖南省和青岛市国税和地税系统按照总局的统一工作安排,开展了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试
文号:国税函〔2006〕1139号发布日期:2006-11-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6〕1174号发布日期:2006-12-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6年11月6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文号:国税函〔2006〕1183号发布日期:2006-12-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生物柴油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6〕165号)收悉,批复如下: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的规定,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
文号:国税发〔2006〕181号发布日期:2006-12-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于2006年8月21日在香港正式签署。双方税务主管部门
文号:国税函〔2006〕1241号发布日期:2006-12-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部《关于中国社会保障论坛获奖征文颁发奖金办理免税的函》(劳社部〔2006〕237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颁发给获奖征文的奖金不
文号:国税函〔2007〕19号发布日期:2007-01-0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现就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合并纳税范围的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6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
文号:国税函〔2007〕14号发布日期:2007-01-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山东、安徽、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重庆、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
文号:国税函〔2007〕60号发布日期:2007-01-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万向集团公司是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为支持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