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07〕429号发布日期:2007-04-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西、广东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起,大通证券股份有限
文号:国税函〔2007〕434号发布日期:2007-04-1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度起,北京市春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同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文号:国税函〔2007〕438号发布日期:2007-04-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及预缴比例的请示》(中国石化财〔2006〕155号)。经研究,现就中国石油化
文号:国税函〔2007〕446号发布日期:2007-04-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据部分地区反映,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所涉及的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不够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所涉及的建材产品和废渣范
文号:国税函〔2007〕448号发布日期:2007-04-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印制了《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7年第一册、总第八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各
文号:国税发〔2007〕53号发布日期:2007-04-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已于2007年4月17日正式签署。该议定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现将
文号:国税发〔2007〕64号发布日期:2007-06-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2004年9月21日正式签署。业经双方外交主管部门分别于2005
文号:国税函〔2007〕637号发布日期:2007-06-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来文,要求税务总局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的退税审核程序。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
文号:国税发〔2007〕68号发布日期:2007-06-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6年1月23日正式签署。业经双方外交主管部门分别于2006年3月30
文号:国税函〔2007〕717号发布日期:2007-06-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号)规定,各地已陆续将开立的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有
文号:国税函〔2007〕760号发布日期:2007-07-1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行为处以罚款使用收入科目及级次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7〕1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预算管理有
文号:国税函〔2007〕767号发布日期:2007-07-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柴油消费税质量标准认定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07〕56号)收悉,批复如下: 倾点和凝点虽然是衡量柴油性质的同一类指标,并且在数值上比较接近,但属于两个不同的指标。将“凝点”
文号:国税函〔2007〕790号发布日期:2007-07-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7年7月11日在新加坡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
文号:国税发〔2007〕86号发布日期:2007-07-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谅解备忘录》已于2007年7月13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和韩国财政经
文号:国税函〔2007〕787号发布日期:2007-07-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车辆购置税征缴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暂按以下方式征缴: (一)单位(非自然人,下同)纳税人应缴的车辆购置税,实行就地缴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