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函〔2006〕160号发布日期:2006-02-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条款废止,废止第三条。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2.条款废止,废止第一条、第二条,附件1、附件2、附件3。参见
文号:国税发〔2006〕31号发布日期:2006-03-0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
文号:国税函〔2006〕287号发布日期:2006-03-2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新购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办法〉
文号:国税发〔2006〕52号发布日期:2006-04-0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已于2006年3月2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议定书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
文号:国税函〔2006〕366号发布日期:2006-04-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退税问题的请示》(鄂国税发〔2006〕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湖北
文号:国税函〔2006〕421号发布日期:2006-04-2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全文废止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货物运输发
文号:国税发〔2006〕85号发布日期:2006-06-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运输发票的管理,总局决定,今年8月起在全国货物运输业推行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尽快做好该系统推行的相关环境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文号:国税函〔2006〕647号发布日期:2006-06-2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的会计核算管理,全面、准确地核算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业务活动,最近,财政部印发了
文号:国税发〔2006〕100号发布日期:2006-07-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于2006年3月23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业经双方外交部分别于2006年4月13日和2
文号:国税函〔2006〕680号发布日期:2006-07-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重庆、辽宁、宁夏、江苏省(区、市)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收集更多的房地产基本信息,掌握翔实的房产、土地情况,适应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和税制改革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局在今年换发税务登记证时,除按照
文号:国税函〔2006〕681号发布日期:2006-07-1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包括销售摩托车)收取款项时,
文号:国税函〔2006〕744号发布日期:2006-08-03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浙江省财政厅:你厅《关于学生实践基地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浙财农税字〔2006〕18号)收悉。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8
文号:国税函〔2006〕755号发布日期:2006-08-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税务代保管资金管理,200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
文号:国税发〔2006〕125号发布日期:2006-08-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我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于2002年8月27日在拉巴特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摩双方外交部门分别于2003年9月2
文号:国税发〔2006〕130号发布日期:2006-08-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肯尼亚共和国政府航班协定》(以下简称“航班协定”)于2005年8月17日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