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税〔2013〕87号发布日期:2013-12-25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经国务院批准,在
文号:财税〔2013〕112号发布日期:2013-12-2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防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
文号:财税〔2013〕111号发布日期:2013-12-3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
文号:财税〔2013〕121号发布日期:2013-12-3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有关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邮政企业 中国邮
文号:财税〔2013〕96号发布日期:2013-12-3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
文号:财税〔2013〕118号发布日期:2013-12-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
文号:财税〔2014〕4号发布日期:2013-12-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文号:财税〔2013〕117号发布日期:2013-12-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
文号:财税〔2014〕1号发布日期:2014-01-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现将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
文号:财关税〔2014〕5号发布日期:2014-01-28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关总署: 近期,一些地方、部门在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保税港区对进口船舶实施保税登记。为维护税收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航运业政策与船舶工业政策之间的协调性,现就规范船舶进口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文号:财税〔2014〕13号发布日期:2014-01-2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文号:财综〔2014〕8号发布日期:2014-01-2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为
文号:财税〔2014〕2号发布日期:2014-01-2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
文号:财税〔2014〕10号发布日期:2014-02-1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装
文号:财税〔2014〕17号发布日期:2014-02-1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因石脑油、燃料油征收消费税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外购(含进口,下同)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