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税〔2001〕10号发布日期:2001-02-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组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组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
文号:财税〔2001〕39号发布日期:2001-03-1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经国务院批准,对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
文号:财税〔2001〕54号发布日期:2001-04-03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打印】
文号:财税〔2001〕63号发布日期:2001-04-1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契税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123号)到期停止执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恢复征收契税。【
文号:财税〔2001〕64号发布日期:2001-04-1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关总署、国家民航总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民航总局及地方航空公司进口空载重量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减按6%征收进口增值税。【打印】
文号:财税〔2001〕46号发布日期:2001-04-18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以下文件规定的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停止执行: 一、《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先征后返”
文号:财税〔2001〕76号发布日期:2001-04-24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关总署: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文号:财税〔2001〕84号发布日期:2001-05-1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第二款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文号:财税〔2001〕91号发布日期:2001-06-04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卷烟消费税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税率具体调整如
文号:财税〔2001〕97号发布日期:2001-06-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
文号:财税〔2001〕112号发布日期:2001-06-2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下列科学研究机构继续执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国函〔1997〕3号):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
文号:财税〔2001〕121号发布日期:2001-07-1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指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
文号:财税〔2001〕126号发布日期:2001-07-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2001年购买的60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其中北京BJ2020SMW型226辆、湖南猎豹CFA5022XZH
文号:财税〔2001〕113号发布日期:2001-07-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第3项失效,参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
文号:财税〔2001〕30号发布日期:2001-08-0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 二、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