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57

文号:财税〔2001〕76号

发布日期:2001-04-24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668/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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