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发〔2005〕65号发布日期:2005-04-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的规定,自2024年12月27日,第二条第一项修改为“税控发票的名称 税控发票按地区确定。”第七条修改为
文号:国税函〔2005〕333号发布日期:2005-04-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你局《关于青岛啤酒汉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汉斯果啤”有关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陕国税发〔2004〕2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向中国酿酒协会啤酒分会了解,果啤是一种口味介于啤酒和饮料之间的
文号:国税发〔2005〕68号发布日期:2005-04-1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全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下
文号:国税函〔2005〕360号发布日期:2005-04-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对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销售给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和北京图书馆的进口
文号:国税函〔2005〕364号发布日期:2005-04-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自2017年01月22日起,第二条废止。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利用资金为股东
文号:国税函〔2005〕382号发布日期:2005-04-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发〔2005〕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
文号:国税函〔2005〕375号发布日期:2005-04-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自2023年6月16日,全文废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南海麦克巴泥浆有限公司泥浆销售
文号:国税函〔2005〕413号发布日期:2005-05-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
文号:国税发〔2005〕79号发布日期:2005-05-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
文号:国税函〔2005〕436号发布日期:2005-05-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对政府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6号)收悉,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
文号:国税发〔2005〕83号发布日期:2005-05-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
文号:国税发〔2005〕82号发布日期:2005-05-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税收的宏观
文号:国税函〔2005〕495号发布日期:2005-05-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将第二条第二款中的“国税机关”改为“税务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请示》
文号:国税函〔2005〕545号发布日期:2005-05-27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 ),自2000年2月2日,第二条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防范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偷骗税
文号:国税发〔2005〕89号发布日期:2005-05-27发文单位:货物和劳务税司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将文件中“地方税务”修改为“税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