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的规定,重新界定了不得抵扣的范围。也就是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即使交易是真实的、取得专票也是符合规定的,但仍然不得进行抵扣。如果用于抵扣,就构成逃税罪,而不是虚开犯罪。
纳税人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涉及的货物、金融商品、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达十万元以上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包括无中生有暴力骗取型、买单配票型、低值高报型、循环出口型以及偷梁换柱型等。其中比如常见的为“买单配货配票”“假自营、真代理”“四自三不见”等情形。
2026年第5号公告总体沿用现行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整合分散在不同时期的管理文件,同时针对实践中突出问题与纳税人诉求作出回应,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提供清晰、明确、可操作的指引。
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施行,其中视同销售(新法明确为“视同应税交易”)条款实现重大优化,由原政策“8+3”项11种情形精简至3项核心情形,征管逻辑从“形式列举”转向“实质课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一般以“纳税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不实施强制措施将导致税款流失”等为前提。
建立“一般计税方法为主、简易计税方法为辅”的增值税基本制度,是落实立法精神的具体体现。新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依法进行了明确,并规范了登记选择权。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不动产出租不仅仅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出租房产的还需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同步计算缴纳房产税。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还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年10号公告未取消房企老商铺简易计税,关键是“营改增前商铺需统一选择简易计税,营改增后商铺只能一般计税”,无需过度焦虑。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特殊企业可延至8年或者10年。实务中,部分企业未准确理解相关政策,误算可弥补亏损额、可弥补亏损年度等造成错误申报,产生税务风险。
小型微利企业资格判定与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均无关联,核心判定依据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项指标达标”。
税前扣除凭证是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支出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026年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税法》,依旧实行13%、9%、6%的三档增值税率,保持政策的连贯一致。同时,还针对特定业务简易计税、税款预缴确立了征收率、预征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