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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实方收取的代 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92.质量扣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我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的质量保证金无法收回了,是 因为质量存在瑕疵,这部分款项被甲方客户给没收了。请问这部分其他应收款还需要缴纳 增值税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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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的规定,质量保证金对应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实际收 到时。 但如果是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不再支付的情况,相当于对方应付的尾款与你公司应支付 的赔偿互抵了。此时,增值税是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完工时已经全额缴纳了。最好 的处理方式就是将这部分款项作为质量赔偿属性,转入营业外支出,直接签协议、出具收 据,证明质量存在问题,按照赔偿处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6年第69号)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 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