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已解决
215.向境外分配股利何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有境外股东,如果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企业根据决议先计入了应付股利 中,但尚未实际分配,请问我公司应于何时代扣代缴相关的企业所得税?
全部回答 (1个回答)
最佳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所以你公司的扣缴义务于实际向境外支付股利时发生。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四、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 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 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二)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应 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 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 照主管税务机关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 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七、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千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 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 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应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其 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 应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