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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职工福利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
我公司部分用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其工资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发放。但是为了 使这部分员工有归属感,我公司发放员工福利的时候也向他们一同发放,请问我公司向劳 务派遣员工发放的职工福利可否计入我公司的职工福利费? 我公司租入公租房后将其提供给员工用于住宿。付款方式可以由我公司公户支付 给对方,也可以由个人支付给对方,出租方(政府单位)只能开具发票给入住的个人。请问 向个人开具的发票,我公司能否按福利费入账并税前扣除?请问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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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 用,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所以你公司向 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可以计入你公司的职工福利费。 公租房只能租给个人,所以其实是你公司替个人承担了公租房租金,那这个就是可 以量化到个人的非货币福利了,应该并到工资薪金里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不如就直接在 工资里加上这部分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直接用工资表税前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新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 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104.租入公租房后将其提供给员工作为宿舍能否税前扣除?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 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L2009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 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 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 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