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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境外接受住宿等服务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匿名用户 1 回答 12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员工到境外出差,支付了住宿费、租车费等,请问我公司应该就支付的住宿 费、租车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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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不需要。员工到境外出差发生的住宿费、租车费,已经在境外消费了,属于完全发 生“在”境外的服务,一是提供服务方是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境内单位在境外接受服 务,三是服务的起点和终点均是在境外发生的。因此,不属于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你公 司也就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了。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736号附件1)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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