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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2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法规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6-12-06摘要:同时,在“欠缴税金明细报表”的横栏中分设“死欠”、“缓征”、“往年欠税”和“本年新欠”等4类欠缴税金,反映报告期末各税种欠缴税金构成情况。其中“本年新欠”按“待征类”各税种明细帐余额减相应税种的死欠、缓征和往年陈欠后的差额填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会计核算若...
财税字[1996]8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6-12-27摘要:供货企业在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上述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
财税[199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冶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进口铜精矿所含金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7-01-01摘要:经研究,考虑到国内对生产金银给予免税,对铜精矿按照剔除所含金银比例以后的数额征税。为统一税收政策,同意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免征进口铜精矿所含金银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冶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进口铜精矿所含金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
国税函[1997]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7-01-01摘要:现将《1996年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表》(附后)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认真调查、填写,同时就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及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确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997年5月30日前将调查表及有关意见、建议报我局(流转税管理一司)。 ...
国税函[1997]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服务公司的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7-01-08摘要:这里所说的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收费,是指除应征收增值税以外的所有收费。平山县劳动人事局下属的平山县劳动服务公司,不属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其所收的各项费用,也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对其所收的各项费用,均应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服务公司的收费征收营业...
国税函[1997]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7-01-16摘要:经研究,现对天津×××电梯有限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明确如下,对电梯安装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安装地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对维护、修理和零配件的销售及旧梯改造所取得的收入均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
国税明电[199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卷烟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7-01-17摘要:在我局下达的1996年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出口的,经核查不属于骗税或无骗税嫌疑的,各地须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及时地办理免税的审批和已出口免税卷烟的核销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卷烟免税管理的...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军队系统所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7-01-27摘要:军队系统所属企业生产并按军品作价原则作价在军队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钢材、木材、水泥、煤炭、营具、药品、锅炉、缝纫机械免征增值税。对外销售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军队系统所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国税函[1997]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用赖氨酸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1997-01-31摘要:按照增值税现行有关政策规定,饲料用赖氨酸属增值税应税货物饲料添加剂范畴,从规范和统一税制要求出发,对饲料用赖氨酸不能给予免税照顾,该产品应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照章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用赖氨酸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69号 1...
国税函发[1997]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7-02-03摘要: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国税发[1996]139号)中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停止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
国税发[1997]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7-02-21摘要: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征管改革的进展情况,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税务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精心组织和指导税收征管改革;要成立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改革的...
国发[1997]8号 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7-02-25摘要:实行“免、抵、退”税的范围。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法规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办法继续执行到1998年12月31日。期满后也实行“免、...
财税字[1997]2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7年计划内进口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口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7-03-11摘要: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进口的16万吨磷酸,南京化学工业公司进口的2.5万吨磷酸,大连化学工业公司进口的3.5万吨磷酸,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这些进口磷酸专项用于复合肥生产,如有买卖或移作他用的行为,应按规定全额补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
财税字[1997]4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失效]
发布日期:1997-03-14摘要:经济特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来源于特区内的收入,是指外资金融机构直接为设在本特区内的单位提供金融保险劳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来源于特区外的收入,是指外资金融机构直接为设在本特区外的单位提供金融保险劳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
国税外函[1997]25号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查补税款是否享受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的函
发布日期:1997-03-18摘要:对未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后经查出需补缴税款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554号)的规定处理,即对该补缴税款一律不予以计算超税负返还。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