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文章(7994)
财会字[1994]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7-06摘要: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
财税字[1994]4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金币总公司缴纳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7-21摘要: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一直实行按所获利润提取一定比例手续费,其余上交国家黄金专户的特殊财务体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中国金币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规定如下:中国金币总公司应从原料配售环节,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1994]1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7-26摘要: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八月份开始到九月底,主要检查二季度的情况,每月检查的户数不得低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百分之十;第二阶段从十月份开始至年底止,主要检查三季度即新版专用发票使用后的情况,每月检查的户数不得低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 ...
国税明电[1994]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和处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7-30摘要: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004号、014号和026号等文件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可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以及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按以下办法调整期初进项税额,并按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从“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科目中剔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
财税字[1994]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配售白银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8-02摘要:各级人民银行对今年以来已发生的配售白银业务,要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从国际市场代外贸部门补进白银已收取的外汇,按今年前四个月美元与人民币8.7的平均汇价计算,以后月份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达指标时注明的汇价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配...
国税发[1994]1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8-02摘要:最近,许多省、市税务机关来函来电话反映,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人民银行印制后,国家税务总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纸还有一定库存,如不使用,将会长期占压资金、仓库。经研究,为了减少浪费和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纸可用于印制其他发票,并可不加印底纹。 国家...
国税油发[1994]7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8-11摘要:中油公司应按照国税油函[1994]12号《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法规,从1994年1月1日起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
国税发[199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各种价外费用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8-18摘要:按照我局国税明电[1993]75号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法规》,对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采用在发电和供电环节分别预征,由电力企业集团、省电力公司统一结算的办法。此法规既考虑了电力行业的生产、销售特点和核算体制,又照顾了发、供电企业所在地的经济利益,执行以来总的...
国发[1994]47号 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8-24摘要:《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3]85号)规定:“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全国平均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
财税[1994]5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4-08-25摘要: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销售给国内出口企业或委托国内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一律视同内销,照章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国发[1994]4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口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8-26摘要:取消边境贸易、易货贸易、捐赠进口成品油的税收优惠政策。从1994年9月11日起,海关改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对9月10日前已签合同,在11月30日前到货的,凭有效合同和进口许可证,按原优惠政策办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进口管理的...
国发[1994]49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钢材进口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8-26摘要: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额度内用于建厂(场)和安装、加固机器进口所需钢材,海关凭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合同验放,但进口后不得内销,也不得转作其他用途。对以进料和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钢材,仍由海关监管,不得内销,违者按走私处罚。 国务院关于完善钢材进口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政字[1994]163号 财政部对《关于减轻制茶企业税收负担请示》的复函
发布日期:1994-09-02摘要:关于茶叶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对生产的毛茶,按7%税率征收农业特产税;收购的毛茶按16%税率征收农业物产税。为照顾有的茶场目前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在“八五”期间内,可在保持原总体税负水平的原则下,核定毛茶的实际收入,按规定税率征收。 财政部对《关于减轻制茶企业...
国税发[1994]1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抓紧抓好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9-05摘要:公安部于1994年8月26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专项斗争纳入下半年即将开展的严打斗争,统筹安排,坚持继续抓好。这是公安机关为保证新税制顺利实施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关...
国办发[1994]89号 国务院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紧急请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9-07摘要:对纳税人不按法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照税法法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进口环节欠税滞纳金仍按1%征收),逾期仍未缴纳的,要通知企业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强制扣缴。 国务院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