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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8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条款失效]
发布日期:1994-03-31摘要: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
国税发[1994]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销售储备物资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4-13摘要:国家物资储备局的物资收储、销售业务,由于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体制,为了便于税款征收及财政返还处理,对国家物资储备局所取得的储备物资销售收入,由国家物资储备局在北京向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集中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销售储备物资统一缴...
财税字[1994]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法规的通知[条款失效]
发布日期:1994-05-05摘要: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
财商字[1994]221号 财政部关于商品流通企业在税制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5-12摘要: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等,其进项税额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将其计入有关存货或固定资产的成本,并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存货或固定资产计价、成本、费用的核算等。 财...
国税发[1994]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蠡县少数税务干部玩忽职守造成巨额出口退税被骗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5-14摘要:最近,河北省税务局与保定地区检察院密切配合,查处河北省蠡县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取得一定突破。现将他们《关于蠡县少数税务干部玩忽职守造成巨额出口退税被骗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时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蠡县...
国务院令第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条款废止]
发布日期:1994-06-02摘要: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条款废止] 国务院令第155号...
国税明电[1994]0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更换新版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6-03摘要:各地在专用发票换版过程中,不论是原版还是新版的专用发票,凡不按规定取得、保管和使用的,均应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罚则的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更换新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6-03摘要: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数量在25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盗窃数量在250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
内贸农字[1994]166号 国内贸易部 纺织总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计委关于明确棉花供应价格和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6-22摘要:每50公斤产地县标准级皮辊棉不含增值税供应价格(以下简称不含税供应价),1994年1月1日起为329.45元,1994年5月1日起为328.02元。产地二级站分别为334.45元和333.02元。每50公斤锯齿棉另加衣分亏损补贴12.16元。 国内贸易部 纺织...
国税发[1994]1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4-06-27摘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出口退税凭证的管理,严格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法规审批退税。要充分认识到反骗税斗争的长期性和骗取出口退税的危害性。当前,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财会字[1994]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7-06摘要: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
财税字[1994]4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金币总公司缴纳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7-21摘要: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一直实行按所获利润提取一定比例手续费,其余上交国家黄金专户的特殊财务体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中国金币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规定如下:中国金币总公司应从原料配售环节,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1994]1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7-26摘要: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八月份开始到九月底,主要检查二季度的情况,每月检查的户数不得低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百分之十;第二阶段从十月份开始至年底止,主要检查三季度即新版专用发票使用后的情况,每月检查的户数不得低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 ...
财税字[1994]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配售白银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08-02摘要:各级人民银行对今年以来已发生的配售白银业务,要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从国际市场代外贸部门补进白银已收取的外汇,按今年前四个月美元与人民币8.7的平均汇价计算,以后月份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达指标时注明的汇价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配...
国税发[1994]1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发票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08-02摘要:最近,许多省、市税务机关来函来电话反映,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人民银行印制后,国家税务总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纸还有一定库存,如不使用,将会长期占压资金、仓库。经研究,为了减少浪费和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纸可用于印制其他发票,并可不加印底纹。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