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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7. 给特定员工按月发放的误餐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设有食堂,员工可以免费就餐。我公司销售部门的员工,因经常不能返回 公司吃饭,所以我公司每个月会支付销售部门员工每人500元餐费补助,请问这500元 属于误餐补助吗? 自然人A和公司B共同设立了新公司C,注册资本1000万元,A占20%,B占 80%,已经全部实缴。现在A要退股,双方根据净资产分配,A分回300万元,请问A应该 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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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公司发放的500元补助是固定发放的,不是根据实际误餐顿数领取的,根据财税 字〔1995〕82号文件的规定,不属于误餐补助,应当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 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文件的规定,A终止投资收回的款项属于 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A分 回300万元,即应税收入为300万元,A实缴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200=100(万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00×20%=20(万元)。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 82号) 国税发〔19947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 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 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 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8. 自然人股东退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 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 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 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原实际出资额 应纳税 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 所得额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三、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