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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 自然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工资薪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为一个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同时在该合伙企业任职,合伙企业每月向我发 放工资。请问,我是否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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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00〕91号、财税〔2008〕159号文件的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
政策依据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7 91号印发) 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 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159号) 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 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 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 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 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 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 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 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三、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 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 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