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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企业注销时其他应付款要确认为企业收入吗?
企业注销时其他应付款要确认为企业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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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如果其他应付款确实无法支付,注销时需要转为营业外收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 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 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 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