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已解决

145.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需要申请吗?

匿名用户 1 回答 2 浏览 2026-08-15 21:34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是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报表里面申报就行了吗?还是要在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前先进行申请? 我公司研发部门人手不够,需要关联方公司提供帮助,关联公司收取技术开发服务 费,约定最终研发成果、专利都是属于我公司。我公司将支付给B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费 全额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请问我公司的处理是否正确?

全部回答 (1个回答)

最佳答案
不需要申请,在投入使用次月预缴时就可以纳税调减。 (注:因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文件是对财税〔2018〕54号文件固定资产 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延续,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文件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文件) 不正确。按照问题表述,实际上属于关联公司向你公司提供研发服务,属于你公司 的委托研发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委托外部机构研发,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不得全部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二、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四、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 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146.关联公司提供的研发服务能否全额享受加计扣除? 通知》(财税(20157119号) 二、特别事项的处理

我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