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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销毁过时无法销售的服装,需要取得什么资料税前扣除?
我公司是服装生产企业,积压一些由于过时而无法销售的服装,对其进行销毁后, 请问我公司需要取得什么资料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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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5号发布)的规定,你公司应取得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 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政策依据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5号发布)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 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 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项报告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 65号) 证明用途 证明名称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序号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 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 专业技术鉴定意 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 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见(报告)或中介 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 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 机构专项报告 出具的专项报告。 书面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