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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62. 已工未结算审计的工程,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
我公司是一家建安企业,目前我公司承接的工程已经跋工验收,但没有进行结算审 计,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按合同金额100%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如果以后年度结算 审计出现审减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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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75号)的规定,你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应以完工进度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实现。如果审 计核减款项了,在核减当年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收人即可。 二、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
政策依据
875号)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 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 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 收入。 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