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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 建安企业使用发包方电力能否凭分割单进行税前扣除

匿名用户 1 回答 4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是一家建安企业,给一栋写字楼装修,约定我公司付费使用写字楼的电力, 请问我公司能否凭写字楼开具的分割单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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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不可以。电费只有在租赁背景下才能使用分割单税前扣除,你公司与写字楼没有 租赁关系,只能凭写字楼开具的转售电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 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 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 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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