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已解决

231.客户丢失发票我方能否红冲?

匿名用户 1 回答 4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丢失了发票,要求我公司红冲那张发票并 重新开具,我公司可以这样操作吗?如果不能红冲的话,客户如何操作是合规的呢?

全部回答 (1个回答)

最佳答案
(1)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的规定,丢 失发票不是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你公司不能红冲该发票。(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 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 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 一、增值税 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你客户可根据上述政策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6年第4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 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 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 第1号)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 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 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我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