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税〔2010〕111号发布日期:2010-12-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
文号:财税〔2010〕123号发布日期:2010-12-3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河北、山西、辽宁、贵州、西藏、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0]78号)附件“‘十一五’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税
文号:财综〔2011〕2号发布日期:2011-01-10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审计署: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号:财税〔2011〕11号发布日期:2011-01-19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2012年海阳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以下简称亚沙会
文号:财税〔2011〕2号发布日期:2011-01-24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现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印花税问题通知如下
文号:财税〔2011〕4号发布日期:2011-01-2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
文号:财税〔2011〕7号发布日期:2011-02-25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油(气)田企
文号:财税〔2011〕21号发布日期:2011-03-0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有关方面的反映,现将收购烟叶给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明确如下: 烟叶收购单位收
文号:财税〔2011〕13号发布日期:2011-03-1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因电信重组改革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
文号:财税〔2011〕8号发布日期:2011-03-1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西藏、新疆、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号)
文号:财税〔2011〕3号发布日期:2011-03-1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文号:财关税〔2011〕16号发布日期:2011-04-06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关总署,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对中储粮总公司于2009年至2010年用于转储备和轮换以及履行政府承诺而组
文号:财综〔2011〕19号发布日期:2011-04-16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
文号:财税〔2011〕34号发布日期:2011-04-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控制玉米深加工过快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暂停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1
文号:财税〔2011〕32号发布日期:2011-04-2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