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关税〔2010〕17号发布日期:2010-04-13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文号:财关税〔2010〕18号发布日期:2010-04-16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西藏、新疆、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呼和浩特、满洲里、大连、长春、哈尔滨、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海关: 为
文号:财税〔2010〕29号发布日期:2010-04-23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注释北京市、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党委宣传部: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的规定,学习出版社等13家中央所属文
文号:财税〔2010〕37号发布日期:2010-04-2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文号:财税〔2010〕42号发布日期:2010-05-04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文号:财税〔2010〕20号发布日期:2010-05-1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耐火粘土和萤石的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 自2010年6月1
文号:财税〔2010〕25号发布日期:2010-05-18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防范和化解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而出现的风险和损失,促进其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文号:财税〔2010〕35号发布日期:2010-05-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现就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
文号:财税〔2010〕44号发布日期:2010-05-25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财
文号:财税〔2010〕54号发布日期:2010-06-01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决定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
文号:财综〔2010〕44号发布日期:2010-06-0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注释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无居民海岛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
文号:财税〔2010〕57号发布日期:2010-06-2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文号:财综〔2010〕54号发布日期:2010-06-28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有关规定,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
文号:财综〔2010〕58号发布日期:2010-07-1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促进核电事业发展,规范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文号:财综〔2010〕57号发布日期:2010-07-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有关规定,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