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税〔2011〕99号发布日期:2011-10-1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持有201
文号:财税〔2011〕88号发布日期:2011-10-10发文单位: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
文号:财税〔2011〕100号发布日期:2011-10-13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
文号:财税〔2011〕105号发布日期:2011-10-17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
文号:财关税〔2011〕63号发布日期:2011-10-19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延长至“十二五”末。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文号:财税〔2011〕94号发布日期:2011-10-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依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和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文号:财税〔2011〕104号发布日期:2011-10-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
文号:财税〔2011〕81号发布日期:2011-10-20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帮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者恢复残疾肢体功能,保证伤残人员人身安全、劳动就业以及平等参与
文号:财会〔2011〕20号发布日期:2011-10-26发文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发布日期:2011-10-28发文单位:财政部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发布日期:2011-10-2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
文号:财关税〔2011〕66号发布日期:2011-11-14发文单位: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
文号:财税〔2011〕107号发布日期:2011-11-14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天津、内蒙古、大连、上海、江苏、安徽、厦门、湖北、深圳、重庆、广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北京、天津、内蒙古、大连、上海、江苏、安徽、厦门、湖北、深圳、重庆、
文号:财税〔2011〕110号发布日期:2011-11-1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文号:财税〔2011〕111号发布日期:2011-11-1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