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已解决
257.购进1%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9%?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一、增值税 率栏为1%。请问是否可以按照9%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产 品加计抵扣如何计算?
全部回答 (1个回答)
最佳答案
(1)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所以取得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 能按照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不能按9%抵扣。(2)因为是按照1%开具的农产品专用 发票,只能抵扣1%进项税额。即使是用于生产13%的货物的,也只能抵扣1%,不允许 加计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37号)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 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 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公告2019年第39号)将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 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除率逐步调整为9% 小湘说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两三事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