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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油函[1991]3号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石油合同中法规的合同利息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01-28摘要:你局国税油湛函[1990]76号文收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和生产石油合同法规的合同利息,是合作双方为解决投资和产品分配所采取的一种分配方法,不是外国石油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因此,外国石油公司在申报缴纳外国企业所得税时,合同利息不得做为费用列支。 国家税...
[91]财税10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旅行社所得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05-13摘要:凡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各类旅行社(包括其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宾馆、饭店、招待所、旅游服务公司、旅游车(船)公司等),其开展经营所取得的收入,从1991年1月1日起,统一按35%的税率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调整旅行社所得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91...
国税发[1991]94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使用完税证缴款书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1-05-17摘要:现行涉外税收使用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房地产税完税证或缴款书,为统一起见,今后各地印制时,也比照其他涉外税收完税证、缴款书、将“XX省、市税务局”改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并相应改变完税证或缴款书号的标志。 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财税字[1991]13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对外轮、外航运载客货运输收入计算征收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07-09摘要:按每次运载客货运输收入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征收率1%调整为1.5%,地方所得税由0.5%调为0.15%,加上工商统一税2.5%和工商统一税附加0.025%,综合计征率为4.175%。逾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的税款,从滞纳之日起,由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改...
财改字[1991]第4号 财政部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08-14摘要:现将《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办法》发给你们。今后,各地区、各部门进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试点,按此办法执行。本文下达前已经试点的地区,有条件的可以改按本办法执行。 财政部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国营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
国税函发[1991]1123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08-14摘要:对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凡符合出口条件,并确实用于出口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退还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全...
国税油发[1991]29号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非联合帐簿费用税务申报和审计确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1-10-08摘要:本通知所称非联合帐簿费用是指与我国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开发、生产石油的外国石油公司发生的,与其上述活动有关,但按照石油合作法规不能进入合同区联合帐簿的费用。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非联合帐簿费用税务申报和审计确认的通知 国税油发[1991]...
国发[1991]67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1-10-11摘要:各级计划、公安、铁道、交通、邮电、银行、工商管理、海关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并请法院、检察院给予大力支持,以便把税收工作做得更好,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
国税函发[1991]1403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1-10-30摘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举办的集体性质的经营单位和地方集资举办的集体性质的水利工程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八五”期间给予定期减税、免税照顾。 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1]1403号 19...
[91]财商489号 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11-27摘要: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和法纪,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加强内部各级单位经济核算制度,管好用活资金,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增值,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废止] [91]财商...
财会字[1991]第92号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施行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12-10摘要:企业因向其他企业投资而发生的投资损益,仍按现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中,按照《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利润(股息)和不得冲减应纳税所得额的费用和损失,可以申报纳税时作相应调整。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施行后中外...
[91]财税字第020号 财政部关于准许集体企业亏损用下年度所得弥补和停止提取企业基金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1-12-11摘要:为扶持集体企业搞好经营管理,并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办法相一致,决定从1992年度起,集体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当年解决不了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财政部关于准许集体企业亏损用下年度所得弥...
国税函发[1991]205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军供站、军人接待站免征一九九一年度国营企业所得税和“两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1-12-25摘要:鉴于军供站、军人接待站对外服务经营项目比较单,盈利水平低,纳税确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对军供站、军人接待贴给予免征一九九一年度国营企业所得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照顾。 国家税务局关于军供站、军人接待站免征一九九一年度国营企业所...
国税发[1992]216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2-01-06摘要:为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持续服务服务企业持续发挥安置作用,在“八五”期间,对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给予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的照顾。 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
国税油函[1992]9号 国家税务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2-01-15摘要:从1992年起,除《海洋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试用表)》继续作为从事开采石油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附表使用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使用的各种所得税申报表均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