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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出租房屋约定一部分是物业费,有何税收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中含物业费,房租和物业费分别列明,有何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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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如果是出租方一并收取物业费,可能会被认定是房租的拆分,存在规避房产税的风 险。所以,如果合同只是约定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费,物业费定价和物业公司收取的一样 的,这种就不属于租金组成部分,印花税和房产税都不包括物业费,水电费同理。如果是从 租金中分离一部分,定价也不是和物业公司一致的,那就是租金,一并缴纳印花税和房产 税,水电费同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 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九条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自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 税自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