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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租赁厂房单独收取的电梯租金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1 回答 4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承租一处厂房。出租方出租厂房给我公司,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另 外,有一部电梯归我公司使用,出租方又单独和我公司签订了电梯租赁合同,电梯租赁费由 四、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方向我公司开具了6%的物业费发票,请问,这张发票开具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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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不正确。出租方收取电梯租赁费的基础是双方存在厂房租赁关系,以厂房租赁为 前提收取的、与厂房租赁有直接相关的电梯费,这属于租赁厂房的价外费用,应当开具不动 产租赁服务发票。同时这种情形,对方存在明显的分拆房屋租金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736号附件1) 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 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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