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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购入房产未完全付款,何时开始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匿名用户 1 回答 2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在2023年购入房产,合同约定价款300万元,我公司只支付了200万元,尚 未完全支付,请问,我公司是否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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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如果你公司购人的是新建商品房,应于房屋 交付之次月开始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你公司购入的存量房,应于办理房屋权 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政策依据
〔2003789号)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 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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