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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工地雇佣零工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单位,每天会从劳务市场上找零工到工地上打地桩,有需要就找 人干,干完就走。工资按日结算,每人每日200元。每天人员不固定,但也有部分人员每天 都来干活。这种同一个项目、一个月内连续多日干的,需要按照累计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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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问题表述,这些零工不需要遵守用工单位的制度和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不存 在人身依附性,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你公司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属于劳务 报酬,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收入为一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 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 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7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 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 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