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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消费积分抵值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制订的促销计划规定,在我公司消费满一定金额可以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兑 换奖品或在以后消费中抵值,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为获得积分的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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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你公 司赠送的积分,也是代金券的一种,所以你公司不需要为获赠积分的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 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 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自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真有 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 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