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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同时取得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需要合并吗?

匿名用户 1 回答 2 浏览 2026-08-15 21:34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取得工资,请问,在其他单位 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系吗?会合并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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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工资薪金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是单独的,不需要合 并。(2)需要提醒的是,减除费用6万元,只能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减除,不能重 复减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 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 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 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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