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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现金支付的残疾人工资可否加计扣除?
我公司招用一名残疾职工,要求我公司以现金的形式向其支付工资薪金,请问我公 司发放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能否享受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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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7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 计扣除条件之一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符合标准的工资。你公司虽然招用了残 疾职工,但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符合扣除条件,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9170号)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 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 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