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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招用已经退休的残疾职工,能否加计扣除?

匿名用户 1 回答 2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招用一名已经退休的残疾职工,请问我公司发放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能否享 受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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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7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 计扣除条件之一是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你公司招用退休残疾职工,无须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符合政策条件,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9770号) 三、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 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 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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