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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提供服务同时赠送货物是否属于“买一赠一”?
乙公司负责甲公司的10辆氢能源汽车的日常运营管理服务,乙公司给甲公司开具 6%的服务费发票,合同约定乙公司免费为甲公司提供10辆车的氢气供应(氢能源汽车是甲 方日常使用),请问管理服务收入和免费提供氢气的收入应该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氢气部分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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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如果服务费和氢气的价值符合一般的“买一赠一”商业规则,例如,类似于缴纳物业 费送大米这种的,可以视为“买一赠一”行为。氢气不需要单独视同销售。但是不符合商业 逻辑和本质的,免费提供的氢气应该视同销售处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 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