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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外聘人员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匿名用户 1 回答 4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聘请专家来授课,约定由我公司承担往返机票,取得了注明专家身份信息的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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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的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 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 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专家不是你公司员工,即使取得了注明身份信息的航空运 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也不可以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 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 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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