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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处理生活垃圾能否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

匿名用户 1 回答 5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为再生资源公司,主要处理生活垃圾。政府部门会根据处理垃圾的重量向 我公司支付费用。我公司将生活垃圾处理完后形成的残料,卖到电厂发电,取得销售收入。 请问我公司是否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文件中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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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纳税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5.1“垃圾处 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项目并且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即生活垃圾处理应满足《生活 垃圾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一2014)或《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一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的,可以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 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 例等按照本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 《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 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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