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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出售小规模纳税人时期购进的固定资产能否简易计税?

匿名用户 1 回答 3 浏览 2026-08-15 21:34
我公司2024年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购进一台生产设备,现想要转让,请 问我公司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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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 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可按简 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 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 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 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 36号) 五、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 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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