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已解决
133.拍卖字画是否按销售旧货处理?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从拍卖行拍得的个人字画,是否可以按销售旧货处理适 用简易计税办法?
全部回答 (1个回答)
最佳答案
不可以的。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旧货,是指进人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 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你公司所售的字画,具有完全的使用价 值,甚至价值不断上升。所以不属于旧货,不能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9号)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 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7号)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 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