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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向政府无偿捐赠不动产是否视同销售?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无偿捐赠一个门市房,请问是否属于用于公益事 业,可以不用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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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需要视同销售。你公司向政府无偿转让不动产,不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 公众为对象,所以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736号附件1)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 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 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